尊敬的法院:
我是原告××,现怀孕于身,与被告××,早在二○○○年初相识并开始交往,两人感情非常稳定,甚至讨论了未来生育孩子的事情。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之间的感情逐渐变淡,最终导致了分手。
但是,虽然我们已经分手,但我仍希望能够为孩子提供一个完整的家庭,并有权利亲自抚养孩子。可是,被告并不同意我抚养孩子,也不同意与我共同抚养孩子,这严重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
我在此代表孩子起诉被告,请求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判决本案支持原告抚养孩子,并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抚养费和相关费用。
具体要求如下:
一、判决原告为孩子法定监护人,并有权亲自抚养孩子。
二、被告应在法定时间内向原告支付每月抚养费人民币XXXX元,供孩子的生活、教育和医疗之用。
三、被告应承担孩子医疗保险、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四、其他有关的损失费用,由被告承担。
由于案件所涉及问题较为复杂,望法院能够公正裁决,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谢谢!
原告:××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