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不一定属于挪用公款,它要看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如果借款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借款人具有法定的借款权利和还款义务,并遵守合同约定,就不属于挪用公款。
但如果借款行为涉及国家机关的公款,并未经过规定的程序授权,或者借款行为不符合法律程序和约定,且借款人对公款的使用没有经过审批和公示,就有可能属于挪用公款。
例如,某地政府工作人员私自使用公款借给别人,而且没有按照程序履行审批和公示程序,这种行为就属于挪用公款。相反的,如果政府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借款并还款,就不属于挪用公款。
总之,在处理借款问题时,应该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或授权滥用公款,否则就构成挪用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