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或开发商在城市更新、土地征收等过程中,给予原居民的补偿房屋。而这些拆迁安置房在交付后,很多人会问:拆迁安置房收取物业费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拆迁安置房是政府或开发商赠与的公益性质住房,不是商品房,其收费政策是有区别的。根据国家规定和相关法规,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统一进行管理和维护,其收取的管理费用全部由政府负担。因此,拆迁安置房居民是不需要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
但在实际情况中,由于一些地方政府管理不规范,也会存在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的情况。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居民可以向物业公司投诉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如果拆迁安置房进行了产权划转,居民需要缴纳相关费用,包括公共维护基金、土地出让金等。但这些费用与物业服务费不同,居民可以通过相关部门查询并核实。
综上所述,拆迁安置房是不应该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的。政府和开发商应该对拆迁安置房进行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而居民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益,避免被不法分子所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