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确权属于农村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同时也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协同工作。
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建房及其配套设施所占用的土地,是农村居民生活、生产的基本保障。由于农村宅基地确权涉及到宅基地的权属认定、土地使用、土地转让、土地承包等方面的问题,因此需要多个部门的协作和配合。
首先,具体到地方层面,需要由农村土地管理部门指导并组织实施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这包括宅基地的申请、核验、登记、颁证等工作,需要在农村土地管理部门的指导下,通过调查核实、协商议定等方式完成并提交认定结果。
其次,需要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例如,国土资源部门需要提供土地供应信息,规划部门需要提供土地集约利用规划信息,住建部门需要提供房屋建设及配套设施信息等。这些部门协同工作,可以提高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的效率,使农民能够更快更准确地获取自己的土地权益。
总之,农村宅基地确权归农村土地管理部门管,但同时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和协同工作。这样方能确保农民的土地利益得到保障,并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