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暴史的人是否能获得抚养权,取决于多种因素。在大多数情况下,有家暴史的人是被视为不适合获得抚养权的。这是因为,如果一个人曾经施暴,他或她可能不具备给予孩子一个安全、稳定和健康的家庭环境的能力。
然而,也有一些例外情况。如果暴力事件已经被警方处理,而施暴者已经接受了惩罚并开始接受治疗,那么在一些情况下,这些人可能被允许获得抚养权。此外,如果这些人能够证明他们已经改变了行为,并且对于自己的暴力行为负责任并积极寻找解决方案,那么他们可能会被视为一个适合拥有抚养权的人。
然而,这些决定是由法官根据案件情况、父母的态度和直接面临的情况来做出的。在考虑是否授予有家暴史的人孩子的抚养权时,法官通常会考虑许多因素,包括暴力行为类型、暴力事件的频率和严重性、施暴者是否对其行为感到后悔以及是否已经接受治疗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总之,尽管有家暴史的人通常不太可能获得抚养权,但在某些情况下,他们可能有可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特别是在暴力行为被严肃处理并通过积极的改变行为证明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