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领导:
我是XXX,本人与配偶XXX于XXXX年XX月XX日注册结婚,两人婚姻关系已经走到尽头,现在申请办理离婚,我们已经在事前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离婚协议:
一、离婚协议内容:
1. 财产分割:我方和对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和债务,按照下列办法分割:
(1) 两人名下的房产由对方所有,我方自愿放弃对房产的所有权及分割财产的权利,对方需承担房产相关的所有费用。
(2) 两人银行账户内的余额,分别分割一半,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金额由对方所有。
(3) 两人名下车产由对方所有,我方自愿放弃对车产的所有权及分割财产的权利。
(4) 婚姻期间共同负债由两人各负责一半,剩余部分由对方承担。
2. 子女抚养权:
(1) 我方自愿放弃对子女的抚养权,并同意对方担任子女的抚养人,如对方有变更抚养子女的意愿,需预先和我方协商并共同达成一致的意见。
(2) 对方应当妥善照顾和抚养子女,我方有权探望和与子女保持联系。
(3) 子女的教育、医疗等费用由对方负责支付。
二、离婚程序:
(1) 双方协商达成离婚协议并签字,提交给法院审核。
(2) 由法院制作离婚协议书,并告知双方离婚程序和注意事项。
(3) 双方到法院签字确认离婚协议书,最终离婚。
以上就是我们所达成的离婚协议,对离婚程序和财产分割等事宜,我们已经协商一致,希望法院能够予以审批和批准,并做出判决。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