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大陆,离婚申请需要协议书。协议书是离婚申请的一部分,也是离婚的重要文件,是夫妻双方达成共识和协议的证明文件。协议书的内容应包括离婚双方达成的意见和协议,包括财产分割、抚养子女、探视子女、赡养老人和债务分配等。
离婚协议书的签署需要在公证处进行。为保证离婚协议真实有效,夫妻双方应亲自到达公证处,并确保协议书的签署是在公证员的见证下进行的。公证员会确认双方自愿签署协议书,确保离婚协议是基于双方的自愿和协商,以及没有被欺骗、威胁和强迫。
请注意,离婚协议书的签署是非常重要的,这有助于避免后续的纠纷和法律诉讼。 如果离婚协议书未经公证,可能会影响到离婚财产的分割和子女抚养责任的划分,因此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应仔细考虑,确保其合规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