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挪用公款并不可以再补上违法行为。首先,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被发现,相应的法律法规将会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其次,补上并不能消除挪用公款的违法性质,只是修补了被挪用的损失。实际上,挪用公款会对公共财政产生不良影响,危及政府信誉和稳定,影响国家整体利益和民生。
即便是在紧急情况下使用公款,也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与程序来处理,并需要提供后续的解释及账务证明以证明此类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一个现代化的社会需要建立在法制基础上,而挪用公款是违法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在任何情况下,挪用公款都不应该被认为并行合法,否则这将严重违反法纪,并对公共利益和公共财政金融造成严重影响。正确的做法是,政府应该保持透明度,建立制度和程序,扎实开展内部监督与公众监督,并要求公共知晓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没有人或机构会滥用公款,损害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