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王街道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集体土地上供农民居住、生产经营、生活服务的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实现集体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保障农民居住和生活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因此,舜王街道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农村宅基地的政策。
首先,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分离。宅基地使用权只属于宅基地使用人,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和继承,但可以用于农村财产共同所有制企业、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等企事业单位的建设等。
其次,舜王街道支持村集体或村集体授权的农民自主发展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使用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对宅基地进行自主规划和建设,开展自主经营。农村宅基地使用人可以根据需要在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养殖建设温室种植、设置鱼池养鱼等经济活动。
第三,舜王街道维护农民宅基地权益。对于滩涂、山地等特殊土地上的宅基地,可以依法进行变更和使用,但不能挪作他用或转让给他人使用。同时,也鼓励农民发扬集体主义精神,共同利益为重,不搞个人恩怨和官商勾结。村集体必须成为农民的利益代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舜王街道农村宅基地的政策为农村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和助力,使得农民能够更好地利用土地资源,提高自身经济收入水平,同时提高农村生活质量,加强农村经济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