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在管理或使用公共财物时,将公款挪用或用于个人或其他非法目的。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挪用公款的人员应该予以严厉的惩罚以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根据刑法,挪用公款罪定罪后的起刑标准如下:
1. 轻度挪用公款罪:挪用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款。
2. 一般挪用公款罪:挪用金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3万元的,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
3. 严重挪用公款罪:挪用金额达到3万元以上的,可处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挪用公款罪,如果该行为对国家、全社会或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话,可能会加重罪刑的量刑。另外,如果挪用公款的人主动交出挪用的财物、履行义务或者赔偿损失,可以减轻或免除罪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