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双方达成的一种书面协议,用以确定各种权利义务,分割财产,解决离婚产生的问题。对于离婚协议是否能加条款,实际上是可以的。但具体条款是否有效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离婚协议的条款通常包括离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如果在分割财产的过程中,一方提出了夫妻共同未分割的财产应该由某一方分割的要求,这个要求是可以加入协议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那么这个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另外,如果一方要求在离婚协议中加入“不得再婚”的条款,这个要求的效力是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都有权提出离婚,此外,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经过调解或者冷静期后仍然坚持离婚,那么法院也将依法审查予以准许。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加入了“不得再婚”的条款显然是无效的。
总之,离婚协议能否加入条款,其规定的效力需要根据具体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如果相应条款符合法律规定,那么这个条款的效力是有效的。但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那么这个条款就是无效的。因此,在起草离婚协议时一定要遵守法律规定,以免产生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