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的发货证是指宅基地使用证书,该证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是农村宅基地的法定证书之一,确认宅基地的所有权,并授权宅基地使用者进行合法的土地利用。宅基地使用证书是证明宅基地所有人合法拥有宅基地且持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合法证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1983年农村土地改革开始实施后,现有农村宅基地的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在1986年开始颁发宅基地使用证书。根据农村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该证书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定凭证,是确权登记办理的必要手续。农村宅基地使用证书的发放标志着农民在土地上的产权取得了合法保障,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的改革进程,宅基地使用证书的颁发时间也有所不同。一般而言,19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是宅基地使用证书发放的高峰期。基本上所有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户都会获得它。在此基础上,一旦农户有合法依据,在新农村建设中可获得新的宅基地使用证书。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农村宅基地的法律地位在不断得到保障,但是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例如,一些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不全或者手续不完善,在获得非法侵占时法律保护相对薄弱。未来,政府和社会应该努力解决这些问题,全面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