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的重要文件之一,它包括了离婚双方对财产、子女抚养权等方面的协商。在协商离婚的过程中,许多夫妻由于双方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可能没有存款,这些夫妻对于离婚协议的效力可能会产生一些疑问。那么,离婚协议书没有存款的情况下,是否有效呢?
答案是:离婚协议书并不需要存款来证明它的有效性。离婚协议书关注的是离婚双方的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存款并不是唯一的财产形式。如果离婚双方没有存款,那么他们可能有其他的财产,例如房屋、车辆、家具、债权等等。这些财产都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得到体现,并且作为协议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效力。
另外,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没有财产分配的约定,那么双方的财产应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配,离婚协议书的作用则仅仅是确认双方已经在离婚前就财产分配达成了一致意见,此时离婚协议书并不需要存款来证明它的有效性。
总之,离婚协议书没有存款并不影响它的效力,只要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了双方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问题,离婚协议书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夫妻双方还是应该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尽量保证协议的公平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