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人证明并不是离婚协议书。
监护人证明是指由监护人提供的证明文件,证明被监护人在某一特定时间内的监护情况。这种证明一般用于被监护人需要办理学校、医院、公安等部门所需的事项时,证明身份及监护关系。
而离婚协议书是指离婚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的协议书,用于描述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抚养子女、赡养父母等方面的协议内容。
虽然离婚协议书与监护人证明有相似之处,都涉及到家庭关系,但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文件。离婚协议书用于离婚事宜的处理,监护人证明用于确认监护关系身份。
在离婚协议书处理完毕后,离婚双方也需要提供监护人证明,以确认子女抚养权和监护关系的责任归属。因此,在离婚协议书的处理过程中,监护人证明仍然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它们是两个不同的文件,确保离婚程序的顺利进行以及监护关系的确认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