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人证是指在法庭上作证的人所提供的证言。在抚养权的法律纠纷中,开庭人证也是一种有用的证据形式。
首先,开庭人证可以提供关于某一方当事人的行为、言语或其他相关事实的证明。例如,一个亲属或朋友可以提供与孩子居住环境、生活状况、成长状态等方面相关的证据,以支持该方当事人获得抚养权。
其次,开庭人证也可以提供与对方方当事人相比,自己更适合取得抚养权的证据。例如,一名父母的朋友可以提供关于自己的职业、收入、生活稳定性等方面的证据,以证明自己比对方当事人更适合抚养该孩子。
综上所述,开庭人证在抚养权的法律纠纷中是一种有用的证据形式。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开庭人证只是证据之一,其作用也受到其他证据、判决标准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当事人需要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合适的证据形式,并且在案件中善意协商,以达成最好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