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区和散居点周边依法批准建设的住房用地。宅基地是农村居民基本住房用地,居民通过宅基地使用权获得住房所有权。北京市规定了宅基地的面积,根据不同的用途和地域,宅基地面积不同。
北京市农村宅基地面积分为集中连片和分散分布两种情况:
1. 集中连片宅基地面积:集中连片的宅基地面积应根据当地农村居民的村庄历史沿革、土地利用状况及农村宅基地情况等综合因素测定,一般不得小于2000平方米/户,不超过3000平方米/户。
2. 分散分布宅基地面积:分散分布的宅基地面积应根据城乡规划、土地利用状况及农村居民需求等因素衡量调整,一般不得小于1000平方米/户,不超过1500平方米/户。
值得注意的是,宅基地的面积并不是越大越好,宅基地的面积应该是根据当地村庄情况、土地资源、农村居民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在保证农村居民基本住房用地的前提下,还应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稳步推进农村减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