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在公证机关的证明下签署的协议。为了让协议更具可操作性和明确性,以下是公证离婚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写作要点:
首先,提出离婚协议的原因和初衷,明确离婚双方对离婚的意愿和决心。
其次,对双方的财产分割进行详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前财产、婚后个人财产、债务等方面的协商。
第三,对子女抚养和教育问题进行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子女的监护权、探视权、抚养费等。
第四,对双方个人权益的约定,包括但不限于:财产继承、名字变更、赡养等方面的权益。
最后,签署协议时需注明双方的详细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以便保证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在撰写公证离婚协议时,建议离婚双方在公证机关的协助下完成,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有效。同时,协议内容应明确详实,具备可操作性。避免协议成为口头协议或表面合约,以保证协议的真实合法性和实践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