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拆迁过程中,拆迁安置房是为了居民们安置的新房,以满足他们住房的需求。对于外嫁女儿来说,拆迁安置房是否有份,其实是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的。
首先,对于外嫁女儿如果在拆迁前已经拥有自己的房产,那么在拆迁后即使她的父母拥有了拆迁安置房,也不会分给她,因为她本身已经有了自己的住房。
其次,如果外嫁女儿没有拥有自己的房产,但是在拆迁前已经结婚并且有了婚房,那么拆迁安置房也不会分给她。因为她已经脱离了父母的家庭,有了自己的家庭。
但是,如果外嫁女儿没有拥有自己的房产,且并未结婚,仍然依附在父母家庭中,那么在拆迁安置房分配中,她也应有份。因为她没有自己的住房,无法独立生活,同样需要住房。此时,家庭共同拥有的拆迁安置房,应该平均分配给每个成员,包括外嫁女儿。
总之,在拆迁安置房分配中,是否有份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看,不能一概而论。无论如何,公平、合理、公正的分配原则应该得到遵守和维护,确保每个居民都能合理享有住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