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一种离婚方式,包括夫妻双方的离婚意愿、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在离婚协议书中,离婚理由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为离婚理由直接决定了离婚是否合法,并且对夫妻双方的权益分配有着直接影响。离婚理由有以下几种:
1.婚姻破裂:指夫妻双方对婚姻的感情已经完全破裂,不存在任何挽回的可能性。这是目前最为常见的离婚理由。
2.感情变淡:指夫妻双方虽然没有发生争吵和矛盾,但是情感已经逐渐变淡,在婚姻中没有再有感情交流和互动。
3.性格不合:指夫妻双方在相处中发现性格不合,无法达到心灵契合。
4.另有新欢:指一方或双方已经在婚姻中另有新欢,导致夫妻感情无法继续发展。
5.家庭暴力:指夫妻中一方发生家庭暴力行为,引起另一方的强烈反感,无法维持婚姻。
6.偏差价值观:指夫妻双方的价值观存在偏差,从而导致生活习惯和观念的严重冲突。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书的离婚理由不仅仅是一份文件,更是夫妻双方各自的不得已选择。因此,在选择离婚理由时,夫妻双方需要仔细思考,充分沟通,并注意法律规定,以便在协议书中做出合理而有效的离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