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离婚,不经法院判决,通过签署离婚协议书达成的离婚方式。那么,协议离婚的理由有哪些呢?
1.性格不和:夫妻双方个性相近、相爱是离婚的基础,但如果性格不和,甚至到了无法相处的地步,那么离婚也是可以选择的。
2.感情破裂:婚姻中,感情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如果感情破裂且双方无法沟通、修复,那么离婚也是可以选择的。
3.出轨背叛:如一方不忠,出轨背叛婚姻,另一方无法接受、原谅,或者双方都决定不要继续维系婚姻关系,那么离婚也是可以选择的。
4.婚姻暴力:夫妻中,一方有暴力倾向,强制对待另一方,而另一方无法承受并自救,那么离婚是必须的。
5.性格不相容:夫妻双方性格千差万别,使双方在婚姻生活中难以相处,甚至无法相互理解,那么离婚也是可行的选择。
6.生活习惯不同:夫妻双方生活习惯不同,互相不能适应、容忍,导致婚姻受挫无法延续,那么离婚也是可以选择的。
总之,协议离婚理由很多,每个家庭的情况都不同,实际上达成协议离婚需要双方成年、自愿、无妨碍离婚的他人、财产分割及抚养子女方面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