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中工作的人员,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的公款挪为个人或他人使用的行为。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惩治。
挪用公款罪的起诉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确定被告人的罪行事实:检察机关应当查清被告人挪用公款的情况,详细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财务记录、会计凭证、领用单据等材料。此外,还需对物品或资金的流向进行调查和追踪。
2. 查实公款的来源和归属:被告人挪用的公款必须是单位的财产,不能包括个人账户中的资金。检察机关必须查明公款的来源和归属,确保挪用的是属于单位的公款。
3. 确定被告人的违法性:挪用公款必须是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中工作的人员。检察机关需查清被告人与单位之间的职务关系,确保被告人是单位的工作人员。
4. 计算被告人的挪用数量:挪用公款的数量是判决罪行的重要因素之一。检察机关需查清被告人挪用的具体数量,包括挪用的次数和金额等信息。
5. 计算被告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挪用公款罪的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可以并处罚金。检察机关应当根据罪行的具体情况,计算被告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总之,挪用公款罪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必须予以重视和惩治。检察机关在起诉过程中必须仔细调查,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计算罪行的量刑,并依法起诉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