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卖房未过户协议是指在离婚后,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将共有的房产出售,但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进行过户手续,需要制定一份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下是具体的协议内容:
一、协议的签订
本协议由甲方(卖方)和乙方(买方)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双方均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了以下协议。
二、房产信息
卖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买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房屋地址:详细地址、建筑面积、房屋类型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本协议明确约定:甲方同意将其在上述房产中所持有的份额出售予乙方,并将房屋使用权和收益权移交给乙方。乙方对此表示认可和同意。
2、双方一致同意,由甲方负责办理房产过户,但办理过程中如有额外费用产生,双方按比例分摊。
3、房产过户期间,甲方仍然需要支付相应的物业费或其他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双方确认,房屋卖出后,由甲方负责缴纳相关的税费,同时授权乙方检查缴费证明的真实情况。如有其他税费或其他费用产生,双方共同承担。
5、双方同意,在协议签订后的一定期限内,甲方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过户手续,乙方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
6、本协议未约定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违约责任
1、在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未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全部损失。
2、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房款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提起违约指控。
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解决。
六、协议生效和效力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协议应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上就是离婚卖房未过户协议的相关条款,希望能对需要此类协议的人士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