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所了解的法律规定,前妻不给孩子抚养权是一种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都有权利行使父母的责任,包括抚养、教育、保障孩子们的权利等。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1条明确规定:父母应当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在此基础上,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权利保护法》的规定,孩子有被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而父母有相应的义务和责任来履行这些职责。
如果前妻居于侵害孩子权益的行为,前夫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此行为进行司法追究,在法庭上要求前妻履行抚养义务,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根据实际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将孩子的抚养权交由前夫或者其他拥有能力和条件的人管理,或者由双方共同进行抚养管理。
总的来说,前妻不给孩子抚养权是一种违法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和孩子的合法权利,因此,前夫可以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