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法律上没有“抚养权”这个概念,而是“监护权”。监护权是指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管理以及代表他们处理法律事务的一种法律权利和责任。
当父母离异或者去世时,一般情况下,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由生母或留有抚养权的一方代管。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则会根据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来判定监护权。
对于姐妹之间,一般情况下,如果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生前未对监护权做出任何安排,法院可能会将监护权赋予年龄较大、能够照顾未成年子女的姐姐或妹妹。但这也取决于具体的情况,例如姐姐或妹妹是否有稳定的工作收入、是否有承担监护责任的能力、是否能够为未成年子女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等等。
总之,中国的法律规定姐妹之间无法直接获得监护权。监护权的分配必须经过法院的裁决,并且以保障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所有监护人都必须履行其权利和责任,确保未成年子女得到良好的抚养、教育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