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的限高标准主要由省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而在广东省汕头市,农村宅基地的限高标准也是由当地政府依据实际情况来规定的。
目前,在汕头市的农村宅基地建设中,一般规定宅基地的建筑面积不能超过3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能超过三层,且总高度不得超过15米。这是根据广东省有关规定和汕头市实际情况制定的限高标准。
此外,农村宅基地的限高标准还会受到当地的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地域特色等因素的影响,制定的具体标准因地而异。
总之,在汕头市农村宅基地的规划和建设中,应当按照当地的规定和标准进行,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情况。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农田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乡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