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涉及到的税费主要包括土地增值税、契税、个人所得税等。在拆迁安置过程中,由于政府需要批准地块出让并规划开发用途,因此一些税费可能会被免除或减免。以下是拆迁安置中可能免税或减税的税种:
1. 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在出让或转让土地时按照土地增值额比例征收的税费。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原有的住房通常会被征收,而征收的房屋往往作为改善居住条件的安置房。因此,政府可以将部分土地增值税直接用于修建安置房等公共设施,免除或减免部分土地增值税。
2. 契税
契税是指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按照房屋价格的比例征收的税费。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政府会免费提供新的安置房屋,原有房屋的买卖交易也不需要缴纳契税。
3. 个人所得税
拆迁补偿金及安置房的配租差价等财产转移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在拆迁安置中也会根据不同情况减免个人所得税。如被征收人符合一些免税条件,如住房和家庭情况等,则可以免除一定额度的个人所得税。
总之,拆迁安置的过程中,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涉及的税费进行免除或减免,使得被拆迁群众在过渡期内得到更多的保障和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