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是指集体土地上的农民住房用地,是农民基本生活和生产生活所必需的土地。在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方面,根据各省市不同的土地法规和地方习惯,规定也存在差异。但是普遍来说,农村宅基地应该是分配给农户的集体土地,不能私自转让或出租。在此基础上,儿媳可以相对容易地继承丈夫的宅基地,继续使用这块土地进行生产、生活。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继承过程中,儿媳需要证明其与丈夫的关系,以及确立自己的继承权。如果丈夫在去世前没有进行合法的继承规划或家庭财产划分,那么合法继承人就会是儿子和儿子的兄弟姐妹。此时,儿媳需要争取继承权并且有合法的证据。
总的来说,儿媳是有权利继承丈夫的农村宅基地的。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需要遵循当地的法规和习惯,确保自己的继承权利得到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