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离婚协议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定离婚双方在财产分配、抚育子女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在签署公证离婚协议后,夫妻双方即可正式办理离婚手续。然而,公证离婚协议并非等同于离婚,也就是说,签署了公证离婚协议并不代表双方已经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在签署公证离婚协议后,未办理有效的离婚手续,仍然视为合法夫妻关系。因此,公证离婚协议不离婚是不有效的。
公证离婚协议的作用在于规定离婚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探视等具体问题,以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而离婚则是指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终止,双方不再享有夫妻关系带来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签署公证离婚协议是离婚前的准备工作,必须在此基础上完成离婚手续,才能真正达成离婚协议。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需要双方实际到场进行申请和确认离婚协议,现场签署协议,并经过司法审查和公证部门验证,最终才能取得离婚证书。
总之,公证离婚协议是一种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但并不能代替离婚手续。如果夫妻双方只是签署了公证离婚协议,而没有办理有效的离婚手续,那么仍然视为合法夫妻关系,双方仍然需要履行夫妻的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