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过程中制定的一种文书,用于约定离婚后双方的财产分配、抚养子女、赡养父母、财产债权等各方面问题。离婚协议是否通过公证,对双方的权益以及后续的继承、担保等方面都有着不同的影响。
首先,未经公证的离婚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的。离婚协议是由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协商,并且是在离婚程序中完成的书面协议。因此,即使离婚协议未经公证,其法律效力也是可以认可的。
但是,公证离婚协议的优点是有保障性,可以有效地防止协议被修改和撕毁。公证是一种法律程序,以国家公证机构为中介,对协议进行认证和存档,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此外,公证的离婚协议还具有在法律上起证明作用的优势。公证后的离婚协议可以被视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可以作为诉讼的关键证据,并且在涉及财产登记、产权转移等过程中,也会被作为有效的文件使用。
总之,公证离婚协议与未公证离婚协议都是有效的,但公证离婚协议比起未公证的协议具有更加全面、安全、法律效力反应更为准确的优势。因此建议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的制定过程中,充分权衡自身利益,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进行制定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