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挪用公款数量的定量是基于挪用的金额总数。挪用公款是指以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能会导致政府和公众的信任受损,造成不良影响。
在法律上,根据挪用公款的数量来决定惩罚的严重程度是一种普遍的做法。一般来说,若一次挪用公款已经超过了法定金额,即需要立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多次挪用公款更需要重罚。
具体来说,公款如何被挪用以及频率、数量都会影响定罪量刑。如果挪用公款的数量非常大,且发生了多次,那么这种行为绝不会被轻易放过。此外,官员的身份地位以及挪用的金额是否用于个人利益等情况也会影响定罪量刑,这决定了犯罪行为的轻重。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国家法律会规定具体的挪用公款的金额以及量刑标准,判决时需综合考虑相关因素。比如,中国的《刑法》就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挪用公款的行为危害性特别严重,还可能会导致暴力冲突等一系列社会问题,那么其量刑需要更加严厉。
总结来说,多次挪用公款的数量定罪标准主要受挪用金额、挪用次数等因素影响。在司法实践中,会各据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法律规定实施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