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以个人名义或其他非法手段,将公共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公款、公物、承揽工程款项等占为己有或非法使用,涉及到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行为,是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挪用公款数量较大的判断,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衡量标准:
1.与单位经济收支和财务管理规模相比,涉案金额较高。
一般来说,企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都有一个合理的预算和规划,财务管理体系也是相对成熟的。如果挪用公款的金额超出了这个范围,或者相对于单位规模来说较高,就可以认为数量较大。
2.造成经济损失较大。
挪用公款对单位的经济利益会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如果这个损失较大,比如超过单位可承受的范围,就可以认为挪用公款数量较大。
3.个人财产显著增长。
如果涉案人员的个人财产急剧增长,比如在短时间内购置了房产、车辆等,就可以推断可能涉及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
4.涉案人员在单位中的职务、权力和掌控力度。
如果涉案人员拥有单位中重要的职务和掌控力度,那么他挪用公款的数量也可能相对较大,因此这个方面也需要予以考虑。
总之,判断挪用公款数量的多少,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要考虑多种因素,而且作出判断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和论据。在法律上,挪用公款在涉嫌违法犯罪时,需要满足一定的金额门槛,不少地区的相关规定为1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