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依规在村庄集中居住区划定的用于居住、生产的土地,属于农村土地的基本组成部分。地下室则是指建筑物地下的房间,通常用于存储、储物、居住等不同的用途。那么,在现有法律规定下,农村宅基地地下室能否购买呢?以下是我的观点。
根据《宅基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宅基地是土地的批准用途为居住、生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村村民依法依规集体或个人所有的土地。而地下室并不作为批准用途之一,因此,单独购买地下室是不被允许的。同时,根据《关于加强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转让、抵押、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处分。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一些村庄可能会“宽松”地对待宅基地的使用。即可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将原本的地上建筑物改建成地下室,或者新建地下室,但是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履行相关手续。
总而言之,农村宅基地地下室的购买存在法律上的障碍,但是在实际中存在一些例外情况。作为购房者,选择时应谨慎,对相关法规和规定保持清晰的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