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并不算是离婚证,因为离婚证必须依据法律程序正式办理才具备法律效力。离婚过程一般涉及法院审判、公证、民政局登记等一系列程序,而只有在经过这些程序后,申请人才能得到正式的离婚证。
口头协议只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法依靠口头协议获得补偿或其他保障。并且,口头协议容易被争议和质疑,因为没有书面证明和法律认可,它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都存在风险。
因此,对于离婚的宣告和处理,我们应当尊重法律程序,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各项手续。只有通过法律程序,才能够确保离婚协议的有效性和权利义务的确立,从而在离婚后保护申请人的权益。只有真正的离婚证才能够权威地证明申请人婚姻关系的终止,避免在以后的生活中出现不必要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