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需要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起到了协议离婚的作用。离婚协议书一旦签署,离婚协议将产生法律效力,因此多数人都认为离婚协议书不需要进行公证。但实际情况却不是这样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夫妻双方有房产、存款、有孩子等涉及财产或利益的事项需要处理,这些需要在协议中明确,并明确分割财产的比例等。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有这些事项没有经过公证,当其中一方违反了协议,另一方单方面提出诉讼请求时,无法证明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判决可能会比较困难。
其次,离婚协议书只是夫妻离婚的一个凭证,而公证作为一种认证文书,可以为协议书提供更大的保障。公证可以提高协议书的真实性和权威性,避免后续争议。
再者,公证可以给离婚当事人带来更多的保障,例如,签订公证书后,在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协议的任一方没有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直接向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复函、套打公函等操作,强制对方履行协议,从而实现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离婚协议书需要进行公证,可以更好地保证离婚协议的效力,避免后续争议,也可以带来更多的保障,为夫妻双方提供更加权威的保障。因此,为了确保离婚过程的公正,建议夫妻双方在签署离婚协议后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