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将公共财物或者集体财物挪作他用,或者让他人挪作他用的行为,侵占了国家和人民利益,破坏了社会公共利益,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需要具备以下要件:一是挪用的对象必须是公共财物或者集体财物,而非个人财产;二是挪用后必须有违法所得;三是该行为必须是有罪故意行为,即挪用公款时明知不应该挪用而仍然挪用;四是挪用数额较大,达到法定标准。
对于第一要件,公共财物是指由国家设立、管理和使用的与公共利益有关的资金和财物,如国家财政资金、国有企业的资金、公民个人储蓄存款等;集体财物是指由集体所有和管理的财产。此外,还应注意到挪用公款罪所涉及的财物必须具有明确的权属,不能存在争议,否则不能构成该罪。
对于第二要件,违法所得是指须由公共财物或集体财物的所有人负担的支出,而挪用行为的实施者从中获取的个人收益,因此挪用者必须要对挪用行为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收益及其增值负刑事责任。
对于第三要件,挪用公款罪必须具有故意犯罪的主观意图,即挪用行为人明知不应该将公款挪作他用,但仍然故意挪用。如果是过失挪用或无意挪用,就不能构成该罪。
对于第四要件,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发生时涉案数额应当较大,即不少于5万元,但如果在特定条件下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可以适用数额较低的标准。因此,挪用公款罪的判罚应该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该适用何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