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双方达成协议离婚后,往往会进行公证手续,以便将协议函正式公证并形成法律证据,这也是很多人认为协议离婚后必须公证的主要原因。但实际上,协议离婚后的公证与离婚协议的效力并没有必然联系。
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后需要经过公证的主要目的是保证协议的真实性和法律效力,即用以证明离婚双方确实达成了协议,并在协议达成后没有发生任何变动或撤销。公证是法律上认可的证明手续,可以为双方的权益提供保障,确保协议的生效性和可执行性。
但是,如果离婚协议没有经过公证,双方达成的协议也不会失效。离婚协议本身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离婚的各项协议规定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了协议,就可以依法进行离婚。因此,如果离婚协议没有经过公证,在未来实施协议的过程中并不会存在什么困难。
总之,协议离婚后是否需要公证,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离婚协议双方已经签订并达成共识,那么就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担心协议会被对方挑战或变更,或者需要将协议作为证据使用,再进行公证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