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协议离婚需要2年分居的说法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如果提出离婚,必须在民政局的调解下分居一年以上,如果分居一年后夫妻仍不能和好,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但是,如果双方可以达成协议,可以走协议离婚程序,看上去就不需要分居时间。
然而,实际上协议离婚在很多地区还是需要有一定的分居时间的。例如,在北京市,《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申请离婚的夫妻自提出调解申请之日起,双方分居满一年,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也就是说,在北京市,协议离婚需要分居一年才能办理。其他地区的具体规定也有所不同,但都需要一定的分居时间。
那么为什么要有分居时间呢?一方面,分居时间可以确保夫妻真正没有感情,并有足够的时间冷静思考,避免因一时冲动而作出不可挽回的决定。另一方面,分居时间也有助于保障妻子的合法权益。如果没有分居时间,丈夫可能会利用其在家庭中的优势地位,强制妻子签订离婚协议,使妻子在离婚后无法获得应得的财产和抚养子女的权力。
总之,虽然协议离婚不一定需要分居时间,但在很多地区还是需要的。分居时间可以确保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保障夫妻双方和妻子的权益,使离婚过程更加公正和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