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离婚协议书(以双方协商达成的为准)
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住所地)
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籍所在地、住所地)
甲乙双方因个人原因,促使感情破裂,愿以和平的方式解决离婚事宜,经过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财产分配
1、甲方将名下的房产交付乙方;
2、甲方不要求乙方提供财政上的资助;
3、甲方愿意承担子女抚养、教育费用。
二、子女抚养
1、甲方与乙方的子女归甲方抚养,同时乙方有规定的探视权;
2、甲、乙双方均要对子女的成长和教育予以重视和支持。
三、离婚事宜
1、甲、乙双方申请法院协助完成离婚手续;
2、离婚后,甲、乙双方停止继续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3、离婚后双方在社交场合尽量保持和睦。
四、协议效力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经过公证,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时起生效,在双方未签字前任何一方单方擅自撤销或违约的,应按照相应法律规定承担相应后果。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公证人要求甲、乙双方在确认无误后签字,并附上身份证件原件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