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离婚协议书需要送达给离婚当事人以及法院,其送达方式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一般来说,调解离婚协议书有以下几种方式进行送达:
1.邮寄送达。将协议书邮寄到对方的地址,并通过注册邮件或快递方式确保邮件可以被成功送达。
2.当事人配合送达。在当事人的同意下,可以直接送达协议书。这种方式需要当事人在送达过程中进行签名或承认收到文件的事实,以便在法律程序中进行确认。
3.公证送达。公证送达是指将协议书交给公证员进行确认,由公证员对当事人进行证明并发出公证书。这种方法通常用于当事人不在一个地方或当事人不愿意接受邮寄或配合送达的情况。
4.法院送达。将协议书送达到法院,并由法院通知当事人进行接收。这种方法通常用于无法确定当事人地址的情况或当事人不在线上签收以及未配合送达的情况。
无论是哪种方式,都需要确保调解离婚协议书能够被成功送达到对方以及法院,以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力。在送达的过程中,可以选择多种方式进行操作,以提高送达的准确性和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