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极其恶劣的违法行为,因为这并不仅仅是损害了社会利益,同时也非常不道德,是不可被容忍的。然而,在挪用公款之后,有一部分人会选择还回来。那么,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挪用公款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哪怕还了也是违法的。因此,准确来说,即使还了公款,仍然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当然,实际情况中,对于主动向单位交代并归还公款的人,法律机关会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宽容。
其次,对于挪用公款的人,即使借款来归还,这也只是一种诈骗行为的手段,是非常卑劣的,必须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查证到这样的行为之后,除了追究责任,还应该做好相应的纠正措施。
最后,对于挪用公款的人,应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防止其再次发生。因此,应该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章制度,完善监管机制和保证公共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这样不仅可以确保公共资金的安全,而且可以预防挪用公款的发生。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论是否归还,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而解决公款挪用的实际问题也需要从制度和制度的高度来考虑,通过完善监管机制,加强规则约束,同步把它预防在利害攸关的人群之外才是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