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幼儿抚养权的判决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抚养条件。抚养幼儿必须要具备照顾、喂养、教育、保健等综合能力,其中包括时间、经济、精力等多种因素。离婚双方谁更适合、更有能力抚养孩子,是抚养权判定的重要考量因素。
第二,双方的意愿。如果离婚的父母都希望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法院将综合考虑孩子的需要、父母的意愿和双方的经济状况,做出决定。如果离婚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将会考虑哪一方更有条件、更有能力照顾孩子的生活和成长。
第三,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已经具备纠正意愿,而且他/她的年龄已经足够大,那么孩子的意愿在裁决抚养权的过程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四,双方的行为。如果一方存在过错行为,例如家庭暴力、虐待、酗酒等,对孩子的情况造成了不良影响,那么在抚养权的判决中会加重对方的责任指控。
综上所述,在判定离婚幼儿抚养权时,必须综合考虑上述因素,以保证孩子的权益和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