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是指一个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教育权利,如饮食、日常生活、教育、医疗等。在离婚时,抚养权成为一项争议,尤其是在经济问题上,因为抚养子女需要金钱的资助。所以,不可避免地要考虑到对方的收入状况。
然而,抚养权并非仅有关于金钱支持。因为离婚,已经造成了不利的影响,所以,将子女的利益放在更重要的位置,以保障他们的生活、智力和情感成长。因此,在抚养权的决定上,应当以优先考虑子女的需要为准,而不是拿对方收入来做主要因素。
当然,如果一方或双方离婚后存在非常明显和严重的经济差异,则收入状况可以是一个参考因素。比如,如果离婚后一方收入很低,而另一方则是高收入者,子女的生活质量和教育方面的支持无疑会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支持子女的各种经济需要必须得到保障。
综上,抚养权的主要决定因素是子女的最佳利益,尤其是在经济上,应当以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为出发点。而对方的收入虽然可以作为参考因素,但绝不应是决定因素。如果有真正的原因表明一方的收入差异对子女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可以考虑对该方给予额外的抚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