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还是会有人选择这么做,其中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出纳对公司的财务信息有着相当高的了解度,他们可以通过控制、操纵公司账目的方式,暗中挪用公款而不被发现。其次,出纳的职责涉及到资金的汇款、收取现金、管理银行账户等事宜,因此他们有机会接触到大量现金和银行账户,诱惑也就加大了。最后,出纳也有可能被其他人诱惑,比如有人想从公司账户转账,出纳可以轻松地将这个请求实现并取得一定的好处。
如果发现出纳挪用公款,公司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1. 立即解除出纳的职务:出纳挪用公款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公司应立即解除其职务,避免其对公司财务造成更多影响。
2.保护证据:公司应保留与此事有关的所有文件、日志、收据、账户余额证明等,以备追查时使用。
3.报案调查:公司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同时,公司应请相关审计机构协助查账,以便尽快查明出纳是否确实挪用了公款。
4.追回损失:如果查明出纳确实挪用了公司的公款,公司应追回所有未经授权的损失。如果出纳无力赔偿,则应寻找其他方法追回损失。
总之,出纳挪用公款是一种极其严重的违法行为,对公司的财务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为了预防出纳挪用公款的情况,公司应采取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并严格监督其财务运作,以便及早发现问题,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