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离婚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手续时达成的书面协议,主要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权等相关事项。如果离婚协议签了,当事人又有新情况或想要变更协议内容时,是否可以更改呢?
首先,离婚协议是双方达成的协议,只要双方自愿并遵守协议内容,就可以生效。如果当事人中的一方有变更的意愿,需要与另一方取得联系,商议并达成新的协议。如果协议的变更内容只涉及当事人双方,并未牵扯到第三方利益,那么可以直接进行修改。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已经经过法院的核准,那么变更需要重新经过法院的认可,否则变更协议是无效的。此外,离婚协议所涉及的子女抚养权、探视权等,涉及到子女的权益和利益,因此任何协议变更都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核和认可。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当事人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情况和变化,尽量制定完备的协议。如果当事人确有变更协议的需求,可以选择协议的变更或修改,但是需要注意法律的规定并在法院充分申报,以免影响相关人的利益和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