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财产、抚养子女、探望子女等事项。而一旦离婚协议已经签订并生效,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更改的,除非经过双方再次协商,并签订变更协议书。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协议中的某些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等因素,那么该协议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将被认为是无效的。如果双方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协议内容与婚姻法、民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不一致,那么应当优先按照法律规定办理,但如双方经过协商,认为协议约定符合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且不违反公共利益,也不损害任何第三人利益的,双方可以签订变更协议书,将原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约定修改为符合法律规定的约定。
总之,离婚协议是离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它是夫妻双方在结束婚姻关系中达成的一种约定,因此签订时应认真审核,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原则上不应再随意擅自更改。如果需要更改,则应当保持对话和协商的态度,并在法律规定和程序下进行修改,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纷争或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