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一种职务犯罪,是指在担任公职人员期间,在执行公职职责的过程中,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单位的公款挪用于个人或者其他非法用途的行为,涉嫌侵犯了公职人员的职务范围,从而构成了职务犯罪。
挪用公款罪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单位的利益,侵犯了税款缴纳人的权益,也违反了公职人员的法定职责,妨碍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为此,国家对挪用公款罪进行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对此类犯罪实行严格的惩处。
作为一种职务犯罪,挪用公款罪与公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有着直接的联系。公职人员在职务范围内行使一定的权力和职责,管理、保护和支出公款是其中一个重要职责之一。一旦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将公款挪作他用,就会加深国家的财政困境,使公民缴纳的税款无法得到恰当地使用,严重侵犯了公职人员职务范围内的权益。
总之,挪用公款罪是一种涉及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这种犯罪严重侵害国家、集体和单位的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违反了公职人员的法定职责。对此类犯罪,国家将会采取严厉措施予以惩处,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