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公职人员或者其他担任职务的人员,在处理国家或者集体财务时,贪污、挪用、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吞公款、物品,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或者集体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因此,看起来似乎挪用公款罪都是职务犯罪,但实际上并非完全如此。
首先,挪用公款罪包括两类人群,即国家公职人员和其他担任职务的人员。前者包括各级政府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后者则是指在其他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中担任职务的人员。因此,挪用公款罪的适用并不仅仅局限在国家公职人员身上,也包括其他任职人员。
其次,挪用公款罪并不一定都是职务犯罪。其实,挪用公款罪是指在处理国家或者集体财务时的行为,因此如果挪用的是个人财产,即使是公职人员也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同时,如果挪用的数额较小,虽然行为有违法的嫌疑,但法律可能不会认定其构成罪行。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罪并不都是职务犯罪,而是指在处理国家或者集体财务时挪用公款、物品或滥用职权致使国家或者集体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同时,这个罪名适用于国家公职人员和其他担任职务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