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台湾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协议需要进行公证。离婚协议公证是一种法律程序,具有法律效力。只有通过公证,离婚协议才能在司法程序中得到认可和执行。如果离婚协议没有进行公证,那么双方的约定就是无效的,也就无法在法律上保证双方的权益和利益。
在进行离婚协议公证时,要注意慎重选择公证处。建议选择经验丰富、信誉良好、技术先进的公证机构或律师事务所。此外,双方在制定离婚协议时要注重协议内容的合理性和完整性,尤其是财产分割等重要事项的处理,以确保各自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总之,进行离婚协议公证是非常必要的,不仅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在司法程序中顺利实施。当然,如果当事人对离婚协议公证不熟悉,可以请当地律师进行咨询和指导,以确保整个公证程序的正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