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并不是一定要抚养到十八岁,这取决于当事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做出的判决。
在离婚案件中,若双方父母均有负担抚养子女的能力,则通常会达成共同抚养协议,由双方共同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并安排子女的居住地和探望时间。在共同抚养的情况下,通常抚养权会持续到子女成年(18岁),但如果子女在成年前已能独立生活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抚养权可以提前终止。
而如果一方父母无法负担抚养子女的生活费用,则另一方可以申请独立抚养权,此时该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没有因此而结束,仍有扶养义务,要负担部分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
同样的,在亲子关系案件中,如果一方父母被判决获得抚养权,则该父母可以获得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但该抚养权也不一定要持续到子女成年(18岁),判决通常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如果该父母无法履行抚养义务,抚养权可以转移给其他亲属或监护人,以确保子女的福利和利益。
综上所述,抚养权不一定要抚养到十八岁,但必须确保子女的福利和利益,因此抚养权的具体时间和条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