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抚养并非是一种抚养权,而是抚养方式之一。在法律上,抚养权是指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照顾、监护权利。当双方父母离异或分居时,一方获得了孩子的居住权和照顾权,即可以直接抚养子女。而另一方则仍然享有抚养权,但是只能通过支付抚养费等方式进行支持。因此,直接抚养并不能代表全面的抚养权。
实际上,对于抚养安排,法律的首要原则是以未成年子女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在决定抚养权时,法院会考虑双方父母的能力、孩子的意愿和需要等多种因素,以确定哪一方获得孩子的居住权和照顾权。如果在双方父母中,有一方无法获得孩子的居住权和照顾权,但仍然希望继续行使抚养权,仍然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批和协商沟通,以确保对孩子的抚养权不受剥夺。
总的来说,直接抚养是指在抚养安排中获得了孩子的居住权和照顾权,是一种行使抚养权的方式,而非抚养权本身。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安排,双方父母应该协商沟通,以保障孩子的最佳利益。